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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孕妇用药必须在脑中多增一根弦。合理用药至关重要,抗菌药是如此,其他药也是如此。不怕累赘再强调一点,盲目滥用药物是不对,但因害怕药物不良作用而不用药也是绝对错误的。物极必反,必然者也。正确之道,应该是取得医生的指导,根据疾病的程度、体质情况、孕期的长短而合理选择药物。
第五类:磺胺类(包括多种磺胺,常用为新诺明,又称百炎净),在孕期6个月以上时服用,将来胎儿出生时易发生核黄疸(一种较严重的新生儿疾病)。
第四类:氯霉素,会引起灰婴综合征,也就是出生时,全身灰紫,缺氧而死亡。
第三类:四环素类(常用有四环素、土霉素、强力霉素等)可以引起胎儿骨骼发育不良和将来牙质发育不良。幸好,此类药已逐渐被淘汰而少用,但在某些边远地区,由于医务人员接受医学信息较缓慢,也仍有使用者,应予注意。
第二类:喹诺酮类(常用有氟哌酸、泰利必妥,各种“某某沙星”),这类药在动物实验中发现可引发小鼠的骨骼发育障碍,甚至出现软骨坏死,在人类则未有研究报告。因此,不用为宜,真的要用的话,服药时间也不应太长。
第一类:氨基糖苷类(常用有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可以引起胎儿将来的永久性耳聋,在现实生活中恐怕有一些先天性聋哑者可能与用此药有关。此外还会引起肾脏损害,因此,除非特殊需要,否则不应使用。
尿路感染的治疗主药离不了抗菌药物,目前也无其他药物(包括中草药)可以取代。因此,应认识各类抗菌药物对孕妇和胎儿的不良影响,以便趋吉避凶,确保母子平安。这里不可能很详尽地分析每一种药物的利与弊,但提纲挈领地分析一下某些常用抗菌药对胎儿的不良影响,应是有益的,最少不至糊里糊涂受到损害。
妊娠尿路感染则又有别于非妊娠者,因为除了母体之外,还有一个正在不断发育中的小宝贝。无论医生或是孕妇本人,头脑里必须增加一根弦,注意药物对幼小生命的近期和远期影响。——惧怕药物的不良影响而有病不用药,不行!因为感染对母子都有威胁。不考虑胎儿之承受力而单纯追求杀菌,甚至滥用不适宜药物,也不行!因为“玉石俱焚”简直是罪过。
几乎是众所熟悉——性活动期妇女的尿路感染远较其他人多发;妊娠妇女比起一般非妊娠者又明显增多。尽管人们已充分注意了这一客观现实,也多懂得如何讲求卫生和预防,但毕竟这是一种生理上的薄弱环节,纵然“做足了功夫”亦未必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态势。幸好,尿路感染只要提高警惕,及早诊断和及时治疗,绝大多数得以治愈,不会导致过多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