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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肌瘤患者的情况是各有不同的,所以在进行子宫肌瘤治疗时,也要根据患者的具体决定而定。尤其是一些特殊的人群,更要进行认真的分析,再决定采用什么治疗方法。比如妊娠合并子宫肌瘤是一种常见的情况,下面看一下它的治疗方法。
对于这种情况的子宫肌瘤如何进行治疗,主要还是从患者的身体和病情入手。子宫肌瘤合并妊娠期间,如果没有出现急性腹痛,发热,呕吐,局部压痛,阴道流血等现象,可以不做任何处理。定期进行产检。如果出现上述现象再进行针对性处理。早孕合并子宫肌瘤:一般对子宫肌瘤不予处理,而应定期观察,否则易致流产。如子宫肌瘤大,估计继续妊娠易出现并发症,孕妇要求人工流产或属计划外妊娠,则可终止妊娠,术后短期内行肌瘤剔除术。中孕合并子宫肌瘤:通常认为无论子宫肌瘤大小、单发或多发,应严密监护,一般不做特殊处理。如子宫肌瘤已经影响胎儿宫内发育、或发生红色变性,经保守治疗(主要是药物治疗)无效;或子宫肌瘤发生蒂扭转、坏死,瘤体嵌顿,出现压迫症状时,则应行子宫肌瘤剔除术。手术应在孕5个月之前进行。
也有的患者是在怀孕晚期才发现子宫肌瘤的存在,这种情况需要认真对待。通常无症状者可等足月时行剖宫产术,同时行子宫肌瘤剔除术。有症状者先予保守治疗,到足月后处理。产褥期合并子宫肌瘤:预防产后出血及产褥感染。子宫肌瘤变性者先保守治疗,无效者剖腹探查。分娩时未行子宫肌瘤剔除者定期随访;如子宫仍大于10孕周,则于产后6个月再行治疗。
由此可见,妊娠合并子宫肌瘤是一种常见的情况,也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一定要认真分析患者的身体状况以及与妊娠的关系,争取尽量减少对患者的伤害。子宫肌瘤治疗一定要做到个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