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科 | 妇科 | 骨科 | 耳鼻喉 | 肛肠 | 泌尿 | 不孕不育 | 皮肤病 | 口腔 | 肿瘤 | 糖尿病 | 眼病 | 性病 | 肝病 | 心血管 | 更多 |
下一页精彩内容:准妈妈学会看b超
ttd——腹部的宽度,又称为“腹部横径”。在妊娠20周之后,与aptd一起来对胎儿的发育情况进行检查。有时也会测量腹部的面积。
aptd——腹部前后间的厚度,又称为“腹部前后径”。在检查胎儿腹部的发育状况以及推定胎儿体重时,需要测量该数据。
fl——胎儿的大腿骨的长度,又称为“大腿骨长”。大腿骨是指大腿根部到膝部的长度。一般在妊娠20周左右,通过测量fl来检查胎儿的发育状况。
bjbk——头部左右两侧之间最长部位的长度,又称为“头部大横径”。当初期无法通过crl来确定预产日时,往往通过bjbk来预测;中期以后,在推定胎儿体重时,往往也需要测量该数据。
crl——从胎儿头部到臀部的长度,又称为“头臀长”。妊娠8-11周的这个期间,每个胎儿发育状况还没有太大差异,因此医院往往通过测量crl来预测预产日。
孕检b超测量数据说明
4、其它畸形:短肢畸形、联体畸形、先天性心脏病及畸胎病等。 3、泌尿系统:肾积水、多囊肾及巨膀胱、尿道梗阻。
1、神经系统:无脑儿、脑积水、小头畸形、脊柱裂及脑脊膜膨出。
b超能检查哪些畸形?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整个妊娠期可以随意地做b超检查,而没有时间和次数的限制。曾经有学者做过这样的实验,对十一到十二周的胎儿眼睛的晶状体和角膜进行b超照射, 发现没有照射过的,没有任何影响,照射五分钟的,角膜或晶状体有轻度水肿,照射十分钟的,水肿程度较照射五分钟的重一些,但是可逆的,停止照射后可恢复正常。如果照射时间超过了二十分钟,改变就不可逆了。所以,有学者建议,一次b超的时间不要超过五分钟。
b超对胎儿到底有无伤害,在医学领域中尚没有权威性定论,可谓众说纷纭,大多数学者认为b超检查对胎儿没有肯定的伤害。从b超原理上分析,b超是超声传导,不存在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是一种声波传导,这种声波对人体组织没有什么伤害。但如果声波密集在某一固定地方,又聚集很长的时间的话,就会有热效应,这种热效应达到一定程度时,可能会对人体组织产生不良的影响,影响细胞内的物质,包括染色体。理论上是高强度的超声波可通过它的高温及对组织的腔化作用,对组织产生伤害。但事实上,医学使用的b超是低强度的,低于94毫瓦/立方厘米,对胎儿是没有危害的,至今尚没有b超检查引起胎儿畸形的报道。目前,各医院在产科领域中使用的b超检查对胎儿是安全的。
b超安全性的研究
b超对胚胎照射的时间越长造成的不良影响就越大。所以,孕期做b超不要超过3次。
该做几次b超?
妊娠超过预产期,要通过b超了解胎儿、羊水、胎盘情况。
当检查怀疑胎位不正,又不能确定时,通过b超检查帮助诊断。
临产前估算胎儿大小,确定是否能够经阴道分娩。
了解生长发育情况,是否有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多在妊娠中晚期。
明显的胎儿畸形如无脑儿、缺肢等也可在怀孕12周左右做。
妊娠周数与腹部大小不符时,了解胎儿发育情况,是否有胎停育。
孕初期有阴道出血,排除是否有宫外孕,是否有先兆流产、葡萄胎。
什么时候该做b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