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科 | 妇科 | 骨科 | 耳鼻喉 | 肛肠 | 泌尿 | 不孕不育 | 皮肤病 | 口腔 | 肿瘤 | 糖尿病 | 眼病 | 性病 | 肝病 | 心血管 | 更多 |
妊娠合并肺炎应如何处理
(2)保持适当的休息,每日至少有10个小时的睡眠,不能过度劳累,避免情绪激动。
支气管哮喘的孕妇妊娠期间应避免接触可以诱导发作的某些过敏物质,如香料、花粉、灰尘、烟丝、冷空气等,保证充足的休息,避免过度劳累和精神紧张,少去公共场所以预防呼吸道感染,气温骤变时注间适当增减衣服。药物治疗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根据病情轻重正确用药。妊娠头三个月内,是胚胎器官分化和发育阶段,对外界影响因素极为敏感,故此期应避免不必要的,对胎儿致畸的药物,如四环素族、磺胺类、碘制剂等。轻症病人可服用平喘药,常用的有:异丙肾上腺素、舒喘灵气雾剂、氨茶碱、舒喘灵片剂。同时应用抗生素控制和预防呼吸道炎症(青霉素、红霉素是妊娠期较为安全的抗生素药物),并辅以镇静、祛痰止咳药.哮喘持续状态时,由于严重缺氧,可引起早产或死胎,应住院治疗。长期反省发作的慢性哮喘们心肺功能严重低下者,或哮喘持续状态经治疗无效,应考虑行人工流产术或引产术。
总之,哮喘的孕妇只要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与医生密切配合,注意调节饮食、起居,避免和减少哮喘的发作,一般是可以渡过妊娠期的。
肺炎常常在冬春季节发病,营养不良、体质虚弱、过度劳累、着凉、感冒都可能是发病原因。妊娠期间患肺炎,应听取医生的意见,根据病情应用抗生素进行消炎治疗。孕期用药,大多数药物都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从而影响胎儿,因此使用药物时,一方面要注意不要滥用药物,另一方面也不要因怕药物对胎儿的影响,而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重,给孕妇的身体和胎儿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一般由内科和产科医师联合进行治疗,都是较为安全的。
1)孕妇高血压病患进应尽快到医院就诊,进行全面查体,特别注意血压和心、脑、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的监测,征询医生的意见可否继续妊娠。临床上根据病程进展将高血压病分为三期,第三期高血压病患者,也就是出现心力衰竭,肾功能减退,高血压脑病及眼底出血或渗中的任何一项,应避免妊娠,否则也应在早孕期作治疗性人工流产。育龄妇女所患高血压病多在第一或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