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哪些女性不适合做“药流”呢?如果有下述情况的女性,不建议你们进行药流:孕期超过49天;胎囊较大;孕妇年龄大且怀孕次数多;半年内有过人工
流产史或剖宫产史;处于产后哺乳期;子宫畸形或合并
子宫肌瘤。
很多女性都认为
药物流产是“小事”其实不然,药物流产对女性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那么一般哪些女性适合做药物流产呢?适合“药流”的条件有以下几个:年轻的初孕妇女或未产妇女;近一个月内不离开本埠;有条件在设施完善的医疗机构就近就医;停经少于49天;超声检查显示宫内妊娠,胎囊平均直径小于20毫米;孕妇没有心、肝、肾、生殖、内分泌系统疾病,无烟酒嗜好。
女性朋友在进行药物流产之前一定要注意,避免给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尽而影响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