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科 妇科 骨科 耳鼻喉 肛肠 泌尿 不孕不育 皮肤病 口腔 肿瘤 糖尿病 眼病 性病 肝病 心血管 更多
中医网
您的位置:首页 > 疾病大全 > 产科疾病 > 流产 > 药物流产 > 正文

“药流”前要做B超


注意阅读时间,健康用眼! 2013-07-22   中医诊疗网  www.zlnow.com

  药监部门规定,只有具备抢救、手术能力和输血条件的医院才能出售药流药品,且一旦出现意外,应立即到正规医院,找专科医生采取补救措施。

   不少女性愿意药流,但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耿白霞建议,即使确认已怀孕,在选择药流前还要做个b超检查,以便排除宫外孕的可能,如果检查是宫内妊娠,同时,胎囊平均直径小于20毫米才可以选择用药流。

  一般来说,以下四种情况才适合做药流,如年轻的初孕女性或未生产的女性;近一个月内不出远门;停经最少49天;孕妇没有心、肝、肾、生殖、内分泌系统疾病。而孕期已超过49天;胎囊较大;孕妇年龄大而且怀孕次数多;半年内有过人工流产史或剖宫产史;哺乳期女性。

微信搜索“zhongyikong”并关注,每天体验中医之道。
友情提示,一切诊断与治疗请遵从医生指导。京ICP备14033551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