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管癌单纯化学药物治疗,适用于既不能手术又不能放疗的晚期病人,是一种姑息性治疗方法,治疗效果也不确切,文献报告也不多。化学药物的应用没有统一的模式,各有其方案和效果。作者使用HDP方案取得了有效率达80%的近期疗效,部分患者仅用该方案即达临床完全缓解(CR)。
治疗食管癌,手术、放疗、化疗各有利弊,因此临床工作中应根据病人情况决定治疗方案,并互相配合。近年来,综合性治疗在临床实际工作中已广泛应用,对于患者年龄轻、病变较长、手术切除有困难的,采取术前放射治疗。术前放疗后病变缩小,外侵减轻,可减小手术切除的难度,提高手术切除率和术后效果。对于手术切除不甚干净的病人,可在身体适当恢复后进行辅助性的化学药物治疗。综合性治疗提高了手术切除率和术后生存时间。
临床通常把既不能手术又不能放射治疗的病人,采用化学药物治疗,化学药物治疗实际上是一种全身性治疗。患者往往有远处脏器一个或多个的转移灶,手术不可能切除干净,放射也不能将
肿瘤及其转移病灶全部包括在放射野内。而通过化学药物则可达到抑制肿瘤发展,缓解痛苦,延长生存期的目的。另一方面,术前化疗即所谓新辅助化疗:①可判断该化疗方案是否有效及作为术后是否继续化疗的用药参考依据;②如果化疗有效不但可减少肿瘤体积而有利于手术,同时也使亚临床病灶得以控制,达到减少远处转移的目的。
如果病人身体不允许手术切除,例如身体虚弱、体质衰竭或有其他疾病不宜手术的,可采用放射治疗。在临床工作中认为放射治疗与手术治疗相比,属于二线治疗。虽然放射治疗对病人有一定的副作用和放射反应,但由于放射治疗效果仍较好,既有缓解进食困难的近期效果,又有杀灭肿瘤细胞、缩小瘤块的远期效果。放射治疗与手术治疗相比较,创伤小,危险小,并发症少,患者比较容易接受,在目前仍不失为一种治疗食管癌的有效方法。
随着食管癌治疗的进展,对食管癌现在多倾向于综合性治疗方法。就手术、放疗、化疗三种主要的治疗方法来讲,手术治疗被认为是最有效的治疗方法之一。在临床工作中,如果确诊食管癌病变较局限,各种辅助检查没有发现远处转移,病人身体又许可的情况下,应力争早日手术切除。现在认为,无论在食管上、中、下各段食管癌,只要能手术切除的都应尽可能手术切除,然后可以术后给予其他辅助性的综合治疗。
食管下1/3的鳞癌可手术切除,预后也较好。食管中1/3的手术要有选择性,术前应充分估计切除的难度。近年来由于手术技术的提高,中段癌切除率也较高,手术死亡率明显降低,多采用手术切除。食管上1桙3的肿瘤多数意见赞成放射治疗。但对病变较局限、浸润较轻的,很多外科医师认为适于手术切除。
食管癌的治疗有很多选择,选用哪一种治疗方法应根据病史、病变部位、肿瘤延伸的范围及病人全身情况而定。腺癌对放射线反应不敏感,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积极手术切除。
食管癌的治疗原则是什么?针对食管癌的治疗原则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