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确定使用化疗后,应订出具体治疗计划,选用合适的药物、配伍、剂量、途径、方法与疗程。不可长期用药或盲目加大剂量,以追求剂量强度。治疗中密切观察药物的效果与毒性,给予相应处理。
(2)患者一般状况较好,血常规与肝、肾功能正常,才能耐受化疗。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慎重考虑药物的种类与剂量:年老体弱;以往经过多程化疗或(和)放疗;肝、肾功能异常;明显
贫血;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营养不良,血浆蛋白明显减少;
肿瘤的骨髓转移;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有发热、感染或其他并发症;
心肌病变等。
化疗注意事项有哪些,针对化疗注意事项有哪些这个问题做如下介绍:
(1)必须有明确的病理诊断。开始治疗前诊断必须明确。食管内窥镜组织活检和脱落细胞学的检查不但能明确诊断,而且也能指导化疗药物的选择。化疗药物一般不用作诊断性治疗,更不应作为安慰剂来使用,以免给患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在治疗中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停药观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呕吐频繁,影响进食或电解质平衡;每日
腹泻超过5次或出现血性腹泻;白细胞在3Ч109 /L以下或血小板在60Ч109 /L以下;心肌损害;中毒性
肝炎;中毒性
肾炎;化学性
肺炎或肺纤维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