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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根治术后是否需要放射治疗是乳腺癌治疗中有争议的问题。目前对术后放疗的意见已趋向一致,即对临床一期及淋巴结无转移的病例术后进行放疗非但未见能提高疗效,反而可能影响机体的免疫系统;对二期以及淋巴结有四个以上转移的患者,术后放疗能降低局部及区域淋巴结的复发率,但对生存率无明显改善。因此,术后放疗已不作为根治术后的常规治疗了。但对复发可能的病例,放疗对减少局部复发,提高生存率仍有一定的价值。
术后放疗的指证:
1、单纯乳房切除后应作全胸壁及淋巴引流区照射。
2、根治术后病理检查腋淋巴结转移超过一半以上,或有4个以上淋巴结转移,或腋中、上群淋巴结有转移者主张锁骨上区及内乳区照射。
3、扩大根治术或内乳淋巴结探查后病理证实内乳淋巴结有转移者应行锁骨上淋巴结和/或内乳淋巴结区照射。
术前病灶位于中央或内侧者经根治术后,尤其腋淋巴结有转移的病例可考虑补充锁骨上淋巴结及内乳淋巴结区照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