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度恶性星形脑细胞瘤的发病年龄20-40岁,很少发生在50岁以后,75%~80%最终转变为高度恶性胶质瘤。依据询证医学原则,对WHOⅠ~II级的病人应个体化治疗,(手术比较成功,不知是什么概念)手术切除彻底,基因检测提示有恶性变者,术后则需根据对射线敏感性辅以放疗;手术有残留,基因检测有无恶性变,
肿瘤均有复发可能,应推荐术后放疗。目前临床术后放疗遵循的原则有一条:成人低度恶性星形脑细胞瘤全切除术后,多数学者主张放疗。何况低度恶性星形细胞瘤患者的预后与年龄(<40岁的5年生存率高于>40岁者)、临床表现、肿瘤体积大小有关。建议采用3D-CRT,小剂量,一日一次,DT50Gy后,可缩野加量至DT60Gy。这种方法副作用小,患者几乎没什么感觉。
对于高分级胶质瘤,也不主张全脑放疗,主张早期放疗。目前,放疗 同步替莫唑安化疗是最佳治疗。用药为,同步时替莫唑安50~75mg/m2,口服每天一次,连用5~6周,放疗后辅助化疗数周期(3~6周期,国内视经济情况而定),用药150mg/m2,一日一次,连用5天,28天一疗程。
提倡在分子病理指导下放化疗,如:1,MGMT(DNA修复蛋白)高表达,提示替莫唑安不敏感,这项指标很有价值,毕竟替莫唑安对于多数中国人来说,太贵,如果应用该指标,是很有意义的。2,MMP-9(金属蛋白酶-9),可预测肿瘤侵袭性生长能力,如其强阳性,即使低级别胶质瘤,也应放化疗。3,TOPO2,可指导VM-26的用药。4,1p/19q丢失,可先行化疗。受益匪浅。
对于星型脑细胞瘤II级,属于低级别胶质瘤,是否放疗目前有争议,但具有以下高危因素应行综合治疗,1:肿瘤直径大于6CM;2:跨叶肿瘤3:年龄大于40岁;4:手术大于等于2次;5:术后影像检查有占位(残瘤),还有一点没记下来。无高危因素的,可延迟放化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