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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治疗,是对肿瘤病人所做的一些没有必要的、无益的治疗 许多医院的许多医生在治疗肿瘤时,不同程度地存在过度和不合理的治疗
过度治疗酿惨剧
年富力强的王教授事业蒸蒸日上,家庭美满幸福,却在学校组织的例行体检中不幸查出已患中期肺癌。在经历了手术、4个周期的辅助化疗和1个周期的局部放疗后,病情稳定,安全出院。在详细告知其回家后的注意事项和嘱其定期复查后,我也在心里默默祝福他早日重返工作岗位。可半年后,我又在病房看到了他,却已经是皮包骨头、奄奄一息。
原来在回家后,太想得到一个更完美结果的王太太,并没有按医生的要求让爱人慢慢恢复体力,而是固执地带着他踏上了“南征北战”的旅途。北京、上海和广州,化疗、放疗和中药,X刀、微波热疗和分子靶向治疗……我仔细翻阅了病历,半年内竟然又追加了8次化疗,3次放疗;不仅目前国内外的抗癌新药几乎全部囊括,连最热门、效果还不太肯定的分子靶向药物也用了3种……
过度治疗并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王教授反而一天天衰弱下来。无奈的王太太只好将爱人重新转回我院。在最后的日子里,一切抗肿瘤治疗已无济于事,我只能给王教授以最好的营养和支持治疗。王太太虽然每天以泪洗面,最后却不得不接受“人去财空”的残酷事实。
过度治疗不可取
所谓肿瘤的过度治疗,是对肿瘤病人所做的一些没有必要的、无益的治疗。比如有的晚期肿瘤病人,已经多处转移扩散,失去了手术机会,如果没有出现危及生命的并发症,如梗阻、大出血等,则手术无益;有的病人经过多周期化疗后,骨髓功能严重受抑,部分脏器功能受损,身体极度虚弱,此时再强行化疗则会增加痛苦,加速死亡;有的病人由于过度放疗引起的后遗症,往往难以逆转,生活质量大大降低。有资料显示,在我国,许多医院的许多医生在治疗肿瘤时,不同程度地存在过度和不合理的治疗,致使至少15%的病人加速死亡。
其实,抗肿瘤药物和其他抗癌手段,基本原理都是利用它们强烈的细胞毒性作用来杀灭肿瘤细胞,故一般都有毒副作用大的缺陷。有资料表明,有些化疗药物的“致病”作用与其治疗作用是等同的;也就是说,应用某一化疗药物治疗某一疾病的同时,会潜在引发另外一种疾病。目前在临床上公认的放化疗方案、周期和强度,都是全球范围内大规模临床试验的总结,是循证医学的结果,而不是某几位专家坐在办公室想出来的,所以是不能随意增减的。
出现过度治疗的根本原因是错误观念误导,是“以病为本”,而不是“以人为本”。部分医生在接诊肿瘤病人时,以经济利益为首要目的,往往首选本专业熟悉的治疗方法,失败后才考虑其他方法,这不仅增加了病人的经济负担,还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而不少病人不懂科学治疗,不听医生劝告,盲目要求超标准的高强度放化疗,希望能将体内的癌细胞消灭干净,即使出现了严重的毒副反应还咬牙坚持,结果出现了“一边放化疗,一边扩散转移”、“生命不息,化疗不止”的悲剧!
肿瘤应采取综合治疗
肿瘤到底该如何治疗呢?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全军肿瘤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陈正堂教授指出,肿瘤呼唤合理、规范、科学的综合治疗。具体地讲,就是要根据病人的身体状况,肿瘤的病理类型、侵犯范围(病期)和发展趋向,有计划、合理地应用现有的治疗手段,以期较大幅度提高治愈率,改善病人的生存质量。
陈教授说,并不是所有病人都需要多种手段的治疗。有些播散程度很低的肿瘤,如皮肤癌在局限期,单一治疗包括手术、放疗甚至局部用药,都可以达到治愈,无需再追加其他治疗手段。一些很早期的肺癌和乳腺癌,单一手术治愈率可达90%以上,也无必要追加放化疗。强调有计划、合理地应用现有的治疗手段,就是要求治疗前多商量讨论,充分估计病人最大的危险是局部复发还是远处转移,最大限度地做到合理安排,而不是治疗手段的简单叠加。
怎样进行放化疗才科学呢?陈教授指出,第一,要规范放化疗的疗程和剂量。放化疗次数并非越多越好,大部分肿瘤化疗4~6个疗程就够了,再进行更多疗程并不能延长生存期,而病人生活质量则大幅降低。第二,提倡联合用药。不同作用时期、不同作用机理、毒副反应不同的2~3种化疗药联合使用,能够增强效果,降低毒性。第三,对于已经出现的毒副反应需要及时进行对症治疗,必要时应暂停放化疗。第四,同时进行放化疗虽然疗效可能增加,但毒副反应也可能增加,故一定要慎之又慎。
呼唤肿瘤治疗规范早日出台
在美国,肿瘤治疗全部参考国家癌症综合治疗中心联盟(NCCN)制定的肿瘤治疗指南来执行。欧洲也有类似的治疗指南。而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项标准的肿瘤治疗指南。最糟糕的一个现状是,我国的任何医院的任何科室都可收治肿瘤病人,任何专业的医师都可实施放化疗。虽然在福建省已经实施了化疗医师必须获得化疗资质证书的“准入制度”,但此项工作在全国的推广进度缓慢。
不过,据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肿瘤中心、博士生导师罗荣诚教授透露,卫生部、中华医学会及中国抗癌协会三方正在联手组织专家为包括大肠癌在内的九大常见癌症病种制订规范化的治疗方案。我国第一个关于肺癌和乳腺癌的规范化治疗方案可望在2006年1月出台。预计其他7项常见肿瘤病种规范化的治疗方案有望在两年内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