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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心的患者在用药时常会留意到,一些药品的说明书上都标有: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尤其是有些慢性疾病患者,对用药期间医生要求定期进行肝功能化验颇不以为然,认为多此一举。孰不知,肝脏在药物代谢过程中担当着 “人体化工厂”的重任,极易受到药物的损害,如果用药不当,甚至可能会产生比不用药还严重的后果。据美国一项调查公布的数据,药物性肝损害占通常所说肝炎的10%,占50岁以上肝炎病人的40%,占暴发性肝坏死的15-25%。
药物引起的肝损害可见于治疗剂量下,也可是摄入过量药物的结果。其原因尚不很清楚,常与患者个体差异性及易感性有关,如年龄、性别、遗传因素、营养状态、药物相互作用、系统性疾病等因素。了解这些因素,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及时预防药物性肝损害。
成人对异烟肼、扑热息痛更敏感;儿童易发生阿司匹林、丙戊酸盐相关肝损害;女性对多数药物性肝损害比男性敏感;四环素、扑热息痛、异烟肼引起的损害是剂量依赖性,个别的超敏反应与剂量无关。而氨甲蝶呤相关性肝损害则与用药时间(总量)有关。某些药物之间不合理的搭配使用,也可加重药物的肝损害,如口服避孕药和竹桃霉素、利福平和异烟肼等。酒精加重氯烃、扑热息痛、氨甲蝶呤、异烟肼的毒性。肾功能不全加重四环素的毒性,还可能加重别嘌呤醇的毒性。基础疾病对药物性肝损害也有重要影响,AIDS患者易发生复方新诺明中毒、活动性风湿病易发生阿斯匹林中毒。此外,基因异常及给药间期也与肝损害有关,每天一次的甲氨蝶呤比每周一次毒性大得多。内分泌及代谢因素,如甲亢加剧四氯化氮的毒性、肥胖加剧氟烷的毒性,肥胖性糖尿病更易出现氨甲蝶呤损害。
总之,妊娠、有肝病史、长期酗酒者、老人、儿童或极少数特殊体质人群是药物性肝损害的易发人群,该人群在用药期间容易诱发较为严重的肝损害,且绝大多数患者无明显症状,仅发现转氨酶升高等部分指标异常。所以该人群在用药时,应开始每两至三星期查一次肝功能,三个月以后每三个月到半年查一次肝功能,可防患于未然。避免过量、过频等滥用药物的行为,不随意增加剂量、延长疗程或不规则用药,谨遵医嘱。为了避免或减少发生药物性肝损害,首先应做到医患之间的密切配合,患者应将自己的有关病史、药物过敏史告诉医生;在用药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同时细致观察自己原有疾病的症状有无变化。患有慢性疾病,需长期使用经肝脏代谢的药物者,应注意适时更换品种,因为体内药物代谢酶的耗竭可使药物大量蓄积而产生毒性。特别要提醒的是,一些所谓的保肝药物名不符实,切莫盲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