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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化疗是肺癌治疗的三大手段之一,肺癌化疗能够达到延长患者生存期,减轻患者痛苦,提高其生活质量的目的,而部分肺癌患者通过包括肺癌化疗在内的综合治疗已能够治愈。根据目前的研究发现,几乎所有的患者都需要接受肺癌化疗。更准确地说,肺癌患者都有可能从肺癌化疗中获益。
但是肺癌化疗在杀伤肺癌细胞的同时也会杀伤正常细胞,产生肺癌化疗的毒副作用,肺癌化疗的毒副反应主要分近期毒性和远期毒性 : 近期肺癌化疗毒性反应又分为局部反应和全身性反应,远期肺癌化疗毒性反应主要是生殖功能障碍及致癌作用、致畸作用等。
常见的毒副作用如下:
1 、局部反应:静脉炎、局部组织坏死。
2 、胃肠毒性:大多数肺癌化疗药物可引起胃肠道反应,表现为口干、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有时可出现口腔粘膜炎或溃疡。便秘、麻痹性肠梗阻、腹泻、胃肠出血及腹痛也可见到。
3 、骨髓抑制:大多数肺癌化疗药均有不同程度的骨髓抑抑制。骨髓抑制早期可表现为白细胞尤其是粒细胞减少,严重时血小板、红细胞、血红蛋白均可降低,同时患者还可有疲乏无力、抵抗力下降、易感染、发热、出血等表现。 在每次肺癌化疗前,都应该做血象检查,如果白细胞的数目若低于( 2.5 ~ 3 )× 10 9 / 升、血小板( 50 ~ 80 )× 10 9 / 升,应该暂时停止肺癌化疗,遵照医生的医嘱使用升高血细胞药。
4 、免疫抑制:肺癌化疗药物一般多是免疫抑制药,对机体的免疫功能有不同程度的抑制作用。当免疫功能低下时,肿瘤不易被控制,反而加快复发或转移进程。
5 、肝损伤:肺癌化疗药物 可不同程度的损害肝脏细胞,出现谷丙转氨酶增高、胆红素上升、肝肿大、肝区疼痛、黄疸等, 引起的肝脏反应可以是急性而短暂的肝损害,也可以由于长期使用肺癌化疗药,引起肝慢性损伤,如纤维化、脂肪变性、肉芽肿形成、嗜酸粒细胞浸润等。 所以在使用肺癌化疗药前和用药过程中,要检查肝功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必要时停止肺癌化疗。
6 、肾毒性:部分肺癌化疗药物可引起肾脏损伤,主要表现为肾小管上皮细胞急性坏死、变性、间质水肿、肾小管扩张,严重时出现肾衰。患者可出现 蛋白尿,少尿或无尿,有的发生血尿 、水肿、小便化验异常等。应 在用肺癌化疗药前和用药过程中均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治疗。
7 、肺毒性: 少数肺癌化疗药物可引起急性化学性肺炎和慢性肺纤维化 ,临床可表现为发热、干咳、气急,多数病人急性起病,伴有粒细胞增多 ,甚至出现呼吸衰竭。应在用肺癌化疗药期间定期检查肺部情况,停药后还要注意随访。一旦发现肺部毒性反应,立即停止肺癌化疗并用激素治疗。
8 、心脏毒性: 有些肺癌化疗药物对心血管系统有毒性作用, 临床可表现为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肌病综合症,心电图出现异常。 严重的可发生心力衰竭。所以使用肺癌化疗药前及用药中应检查心电图,发现异常立即停药,及时治疗。
9 、神经毒性:部分肺癌化疗药可引起周围神经炎,表现为指(趾)麻木、腱反射消失,感觉异常。有些肺癌化疗药物可产生中枢神经毒性,主要表现为感觉异常、振动感减弱、肢体麻木、刺痛、步态失调、共济失调、嗜睡、精神异常等。
10 、脱发 和皮肤反应 :有些肺癌化疗药损伤毛囊,在应用肺癌化疗药后会出现脱发,脱发的程度通常与药物的浓度和剂量有关。 出现脱发不必过分担忧,因为一般病人停药后,脱掉的头发会重新长出,皮肤的红斑、皮疹和色素沉着也会好转或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