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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咽癌绝大多数为未分化癌,恶性程度较高,常侵犯咽旁间隙、颅底骨质、口咽、鼻腔和转移到颈部淋巴结,有部分患者肿瘤还侵犯了颅内脑组织、眼眶或副鼻窦等,形成一个形状极为不规则的肿瘤,而且鼻咽癌放射治疗的靶区均大于3厘米,因此初治鼻咽癌应用γ-刀治疗往往极易复发。 对鼻咽癌应用γ-刀治疗后出现的复发,治疗方法的选择是比较困难的。因为鼻咽癌只有采用放射治疗才有治愈的机会,所以大多数医生还是首先考虑放射治疗。然而,为了防止发生严重的后遗症,医生都不敢给予较高的照射剂量,因为γ-刀照射的生物效应与常规放射治疗不同,γ-刀照射30Gy的生物效应明显大于常规放射治疗的30Gy,而且目前尚无法准确计算或估计这两者照射剂量的对等关系。如果医生不敢给予根治剂量,或虽然给予根治剂量但由于肿瘤细胞对放射已产生抵抗,鼻咽癌就很难得到有效的控制,因此初治鼻咽癌不适宜γ-刀治疗。
γ-刀是1968年由瑞典科学家发明,用于治疗脑血管畸形等脑血管疾病,后来适应症才延伸到治疗肿瘤。治疗时患者戴上一个象电单车头盔样的、内有201个孔洞的治疗帽。γ射线经这些空洞从不同的方向射向肿瘤中心,使肿瘤中心的照射剂量很高,而肿瘤周围正常组织的照射剂量很低,起到如手术切除肿瘤的作用,故叫γ-刀。但并不是所有的肿瘤都适合γ-刀治疗。γ-刀治疗对肿瘤的体积和形状是有限制的,肿瘤最好是球形,而且直径小于3厘米。否则,有部分的肿瘤就可能未受到照射或照射剂量很低,成为复发的根源。